10部门印发《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(2023年版)》
近日,经国务院批准同意,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《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(2023年版)》。
卫生健康重点
在幼有所育部分新增1项“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服务”
提高“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”“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”“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”三个服务项目服务标准
扩大农村危房改造、特殊群体集中供养2项服务服务对象范围
规范完善孕产妇健康服务、生育保险等41项服务的服务内容、标准和支出责任
对预防接种、健康教育与健康素养促进等10个项目的牵头负责单位进行了调整,进一步明晰了部门职责
全文如下
近日,经国务院批准同意,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《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(2023年版)》(以下简称《国家标准2023》)。
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就《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(2023年版)》答记者问
来源: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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