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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《云南医药》编辑部 “三审三校”工作细则

    第一条  为提高编辑部编校工作质量和效率,促进编辑出版工作的标准化、规范化,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制度关于“三审三校”的相关规定,制定本工作细则。

    第二条  坚持稿件三审责任制度。编辑部收稿后,要切实做好初审、复审(外审)和终审工作。在三审过程中,始终要注意政治性和政策性问题,把牢意识形态关;要切实检查稿件的学术质量和文字水平。

    (一)初审  由具有编辑职称或具备一定条件的助理编辑职称的人员(简称初审人)负责稿件初审,初审人在审读全部稿件的基础上,主要负责从专业的角度对稿件的格式、形式、合规性、图表、参考文献等进行初审,并对稿件作出初步筛选。

    (二)复审(外审)  由具有正高职称外聘专家(简称复审人)对初审通过的稿件进行审核与判断。复审人须在通读全稿的基础上,站在比初审人更高的层次上,以更高的要求来审视稿件,并形成复审意见向终审人提供决策依据。复审过程中对稿件所涉及政治问题、意识形态问题存在疑问或异议的,由编辑部把稿件提交学会有关部门进行专项政审。

    (三)终审  《云南医药》编辑部主任对复审通过的稿件进行终审。终审主要对用语规范,表述准确;格式规范;认真严谨,差错率等进行审核。并对稿件思想政治倾向、学术质量、社会效果、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等方面做出评价,最终确定录用与否。终审人应通读稿件,对稿件能否采用做出决定。

    第三条  坚持责任校对制度“三校一通读”制度。

    (一)一校  由编辑部编辑人员对录用稿件进行通读校对,主要检查稿件格式、内容图表、参考文献著录、文字等是否符合出版要求,语言表述是否清晰明确,图表、公式排版格式是否正确等,编校人员更正相应错误,如需要可联系作者修改或更正。

    (二)二校  由编辑部编辑人员对一校后的稿件进行通读校对,主要检查是否符合刊物出版规范,更正文字差错,检查段落安排、图表位置、公式顺序编号、参考文献著录等是否符合出版要求。

    (三)三校  由编辑部主任对二校后的稿件进行通读校对,主要检查在一校、二校中可能遗漏的问题,包括稿件格式、内容安排、出版规范、参考文献著录、语言表述、文字差错、段落安排等。

    (四)通读  由外聘专家负责,通读稿件,全面检查三稿可能存在的问题。

    (五)定稿  由医学会秘书长及编辑部相关人员参加的定稿会最终确定选用稿件。检查通读后稿件是否符合出版规范,最终签字确认,印刷出版。

    第四条  每年年终进行编辑部绩效评定,以发表稿件数量及版面数量计算,对差错率低于万分之一者为合格,对差错率超过万分之五者进行扣分。

    第五条  本细则经编辑会议通过,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

     

     

    三审三校清单.jpg

    审稿单.jpg


     附件:
    1 三审三校清单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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